審計委員會
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、稽核、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。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包括:
-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。
-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。
-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、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、資金貸與他人、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。
-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。
-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。
- 重大之資金貸與、背書或提供保證。
- 募集、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。
-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。
- 財務、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。
-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。
-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。
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常會,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,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。
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方式
- 本公司民國102年11月27日股東臨時會選任三位獨立董事並成立審計委員會。
- 會計師就查核本公司財務狀況、調整分錄及IFRSs公報修訂、發佈對公司的影響,至少每季一次在審計委員會向獨立董事說明。
- 本公司稽核單位除定期將各項內部稽核報告送交獨立董事外,自公司成立審計委員會後至少每季一次定期性會議與審計委員座談,並將會議紀錄並提董事會報告。
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
會議日期 | 溝通重點 |
---|---|
109/12/17 | 第三屆 第9次 |
109/11/06 | 第三屆 第8次 |
109/08/07 | 第三屆 第7次 |
109/05/07 | 第三屆 第5次 |
109/02/13 | 第三屆 第4次 |
108/12/11 | 第三屆 第3次 |
108/11/06 | 第三屆 第2次 |
108/08/08 | 第三屆 第1次 |
108/05/06 | 第二屆 第16次 |
108/02/21 | 第二屆 第15次 |
107/12/12 | 第二屆 第14次 |
107/07/24 | 第二屆 第12次 |
107/05/04 | 第二屆 第10次 |
107/02/06 | 第二屆 第9次 |
106/11/09 | |
106/08/03 | |
106/06/21 | |
106/05/09 | |
106/02/14 |
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
會議日期 | 溝通重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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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/11/06 | 第三屆 第8次 |
109/08/07 | 第三屆 第7次 |
109/05/07 | 第三屆 第5次 |
109/02/13 | 第三屆 第4次 |
108/11/06 | 第三屆 第2次 |
108/08/08 | 第三屆 第1次 |
108/05/06 | 第二屆 第16次 |
108/02/21 | 第二屆 第15次 |
107/12/12 | 第二屆 第14次 |
107/11/09 | 第二屆 第13次 |
107/07/24 | 第二屆 第12次 |
107/05/04 | 第二屆 第10次 |
107/02/06 | 第二屆 第9次 |
106/11/09 | |
106/08/03 | |
106/05/09 | |
106/03/20 |
委員會成員
本公司委員會成員陳文鋒、李志恒、張福星等三位獨立董事分別長期服務於產、官、學、研等單位具備金融及產業以及財會專業。
姓名 | 審計委員 | 薪酬委員 |
---|---|---|
陳文鋒 獨立董事 | V (主席) | V (主席) |
李志恒 獨立董事 | V | V |
張福星 獨立董事 | V | V |